地基承載力檢測
地基承載力檢測儀一、 地基土載荷實驗
地基土載荷實驗用于確定巖土的承載力和變形特征等,包括:載荷實驗;現(xiàn)場浸水載荷實驗;黃土濕陷實驗;膨脹土現(xiàn)場浸水載荷實驗等。
檢測內容:天然地基承載力,檢測數(shù)量不少于3點;復合地基承載力抽樣檢測數(shù)量為總樁數(shù)的0.5%~1.0%,且不少于3點,重要建筑應增加檢測點數(shù)。CFG樁和素混凝土樁應做完整性檢測。
1. 地基土載荷實驗要點
用于確定地基土的承載力,依據《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(guī)范》(GB50007)。
(1) 基坑寬度不應小于壓板寬度或直徑的3倍。應注意保持實驗土層的原狀結構和天然濕度。宜在擬試壓表面用不超過20mm厚的粗、中砂層找平。
(2) 加荷等級不應少于8級。大加載量不應少于荷載設計值的兩倍。
(3) 每級加載后,按間隔10、10、10、15、15min,以后為每隔0.5h讀一次沉降,當連續(xù)2h內,每h的沉降量小于0.1mm時,則認為已趨穩(wěn)定,可加下一級荷載。
(4) 當出現(xiàn)下列情況之一時,即可終止加載:
① 承壓板周圍的土明顯的側向擠出;
② 沉降s急驟增大,荷載-沉降(p-s) 曲線出現(xiàn)陡降段;
③ ③ 在某一荷載下,24h內沉降速度不能達到穩(wěn)定標準;
④ s/b≥0.06(b:承壓板寬度或直徑)
(5) 承載力基本值的確定:
① 當p~s曲線上有明顯的比例界*,取該比例界限所對應的荷載值;
② 當極限荷載能確定,且該值小于對應比例界限的荷載值的1.5倍時,取荷載極限值的一半;
③ 不能按上述二點確定時,如壓板面積為0.25~0.50㎡,對低壓縮性土和砂土,可取s/b=0.01~0.015所對應的荷載值;對中、高壓縮性土可取s/b=0.02所對應的荷載值。
(6) 同一土層參加統(tǒng)計的實驗點不應少于3點,基本值的極差不得超過平均值的30%,取此平均值作為地基承載力標準值。